時間:2022-12-21 21:14:54來源:陜西法制網作者:耿瑩
【摘要】相對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時,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不僅體現了輕刑化的刑事政策,同時也符合提高訴訟效率的要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對刑事訴訟程序的簡化,在審查起訴階段適用適用不起訴制度,可以縮短訴訟時間和減少訴訟階段,實現訴訟效率提高和司法資源節約,實現對犯罪嫌疑人權利的保障和罪犯挽救政策的落實。
【關鍵詞】認罪認罰 相對不起訴 諒解協議 公開聽證 公開宣布 釋法說理
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符合我國當前的刑事司法政策,既能化解矛盾,又能提高訴訟效率、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利化解矛盾、促進和諧、實現社會內生穩定。鎮安縣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價值,在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同時,依法對大多數犯罪情節輕微的認罪認罰案件,準確適用相對不起訴制度,2022年認罪認罰案件相對不起訴適用率達42%。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相對不起訴之適用
(一)相對不起訴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2款明確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度嗣駲z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7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經檢察長批準,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二)相對不起訴具備的三個條件
一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二是犯罪情節輕微;三是依照刑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根據司法實踐,相對不起訴審查的重點在于第二項條件“犯罪情節輕微”,即符合《刑法》總則第37條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此外,對于認罪認罰案件還必須同時滿足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事實這一基礎和前提條件。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相對不起訴之建議
(一)積極做好和解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少捕慎訴刑事司法政策,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注重做好促進和解、諒解和化解矛盾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對立面。對于犯罪情節輕微的認罪認罰案件,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諒解協議,在此基礎上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既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又最大化的提升了辦案質效。但對雙方無法達成和解諒解協議的,不應一概而論:一是犯罪嫌疑人沒有退贓退賠、賠償損失,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諒解的,矛盾沒有得到有效化解的,一本不宜做出不起訴處理;二是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愿意積極賠償,并預交了賠償金或者提供了擔保的,但因被害人要求的賠償數額明顯不合理導致無法達成和解諒解的,符合不起訴條件時,可以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三是對當事人雙方矛盾尖銳計劃,按時無法達成和解諒解的,而犯罪嫌疑人又有賠償意愿的,可以探索建立預繳賠償金機制,可以結合案件整體情況,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二)召開公開聽證會。大力推動公開聽證在適用認罪認罰的刑事案件中的運用,通過公開聽證,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以公開促公正,進一步提升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對擬作不起訴處理的案件進行聽證,有助于在聽證環節把事實、證據論證清楚,有助于統一認識,有助于促進矛盾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統一。對于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的,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需要當面聽取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意見的擬不起訴案件,可以召開聽證會。對于其他擬作不起訴的案件,也要堅持“能聽盡聽”,有聽證必要的,適當擴大聽證的范圍。通過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聽證員、偵查人員、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兼顧“法理”和“情理”,對輕微刑事犯罪相對不起訴能夠有效緩解社會矛盾,有效地建立起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做好釋法說理工作。不起訴決定書是檢察機關對案件作出的終結性法律文書,應當充分的釋法說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的意見》第七條的規定,檢察法律文書說理的基本要求是闡明事實、釋明法理、繁簡適當、言語規范。對于不起訴的案件,檢察機關在作出決定前應當聽取被害人對從輕或不起訴的意見。不起訴決定作出后,也要告知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享有申訴的權利,把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和保障權利貫穿整個訴訟過程,以提高社會認同度和檢察公信力。相對不起訴書的說理:一是要準確、具體敘述人民檢察院認定的案件起因和事實經過,即案件事實清楚;二是要論證被不起訴人的行為構成何罪,即法律適用的依據;三是闡釋相對不起訴的理由和依據,闡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法或者免除刑法”的具體理由和依據,即證據確實充分。相對不起訴案件釋法說理既要解釋法律適用的理由和依據,也要朱勇法理情有機結合,做到釋之以法,曉之以理,增強司法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四)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除外。為體現嚴肅性,宣布不起訴決定,應當在檢察機關的不起訴公開宣布室、聽證室等專門場所進行,或者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前往被不起訴人所在單位、村、社區等場所,通知被不起訴人所在單位、村、社區等先關負責人參加,有被害人的可以通知被害人或者近親屬參加。宣布不起訴決定時,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被不起訴人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同時將被不起訴書送達被害人。不起訴公開宣布既是對被不起訴人開展的訓誡,也是對旁聽群眾的法治教育。既彰顯了檢察機關司法溫度,也充分發揮了以案釋法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
作者:鎮安縣人民檢察院 耿瑩
責編:李鵬